|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绵阳市人民政府 | 第32批 2021年10月3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
| 1 | D2SC202109260061 | 骑龙村S2成巴高速噪音扰民严重。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 | 噪音 | 一、投诉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噪音扰民严重的地方位于绵阳市盐亭县九龙镇骑龙村8组(S2成巴高速K165+500处)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离高速较近的8幢房屋分别距离成巴高速12至54米,高速车流量大,噪音较大,特别是重型货车驶过时的噪音更大。成德南公司已于2021年8月3日收到当地群众反映该投诉情况,该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核实,同时积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四川佳怡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测,该公司分别于8月31日、9月7、9月8日到现场进行噪音检测,9月13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存在噪音超标问题。根据现场检测情况,该公司决定实施噪音污染处置工程,9月23日,已委托设计单位开展处置方案设计工作。 | 属实 | 一、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绵阳市盐亭县九龙镇骑龙村S2成巴高速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 责任领导:谷业非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责任单位:盐亭县交通运输局 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九龙镇党委、政府 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局 责 任 人:陈 文 盐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雪岭 四川成德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 宇 九龙镇党委书记 杜小红 绵阳市盐亭生态环境局局长 行政处罚情况:不予处罚 整改推进情况:按照整改方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隔音墙施工及验收。 二、回访情况:2021年9月28日对附近6户18人进行回访,回访人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2 | X2SC202109260256 | 西南水泥有一条水熟料生产线,规模批准的是4500吨,每天超500吨,会多排放污染物,没有补交环境税。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 其他污染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西南水泥”系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安县浮山水泥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于“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在淘汰原有水泥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技改项目,于2008年12月12日在绵阳市安州区注册成立了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依法取得由绵阳市安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682381866A;公司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水泥熟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矿山开采;余热发电及售电。(凭生产许可证、资质证等相关行政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于2010年7月建成一条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主导产品P.O42.5(R)普通水泥。设计产能年产熟料155万吨,水泥100万吨,年发电量6120万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噪声以及废水。废气主要排放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工艺处理后排放;废水为生产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企业取得手续情况: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682381866A);2.《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批复》(川经审批〔2009〕058号);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118号);4.2011年8月底进行了环评现场验收,2012年2月底取得验收批复(环验〔2012〕024号);5.2019年1月11日,通过了窑头窑尾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6.2021年1月4日,取得延续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724682381866A)(有效期:2020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13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反映“西南水泥有一条水熟料生产线,规模批准的是4500吨,每天超500吨”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取得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县中联水泥日产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批复》(川经审批﹝2009﹞058号),回转窑规格(直径*长度)在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公示为Φ4.8*72m。工作专班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建成的回转窑规格与公示规格一致。工作专班现场调取了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熟料产量统计表,2019年熟料平均日产量为5700t/d、2020年熟料平均日产量为6200t/d、2021年熟料平均日产量为6000t/d。近三年平均日产量高于批复时4500t/d的设计产能,通过现场调查,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自2010年建成以来,回转窑、水泥磨等设备以及主要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虽然实际产量大于批复产能,但日均产量增加是由企业通过原材料质量、工艺配方、中控操作水平、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不断优化所致。同时,对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文件要求,该项目变化不在重大变动清单范围之内,且企业在2019年完成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了环境影响,实现了提质增效减污,现阶段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环评批复总量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未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反映“会多排放污染物,没有补交环境税”问题不属实。经核实,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环评批复总量为:SO2≤128.62t/a、烟(粉)尘≤527.42t/a;2020 年 12 月中联水泥延续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724682381866A),许可排放量为:颗粒物≤153.76016t/a、SO2≤320.625t/a、NOx≤1026t/a。工作组现场调阅企业2019、2020、2021年度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报告显示该公司废气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长期稳定达标。同时,工作组现场调取企业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历史数据,2019 年度排放量为:烟(粉)尘 33.59 吨、二氧化硫10.34吨、氮氧化物289.52 吨;2020 年度排放量为:烟(粉)尘23.48吨、二氧化硫9.24吨、氮氧化物293.84吨,该公司近两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和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该公司环境保护税采用自动监测法和监测机构监测法进行申报缴纳,2019年入库75.56万元,2020年入库58.17万元,2021年截止7月31日入库53.11万元,工作组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超过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及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情况,因此无需补缴环境保护税。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提名人选、安州区政府办主任范鹏林 责任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绵阳市安州区桑枣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张琳琳、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局长高银兵、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彭茂华、绵阳市安州区税务局副局长高翱、绵阳市安州区桑枣镇镇长肖磊 1.行政处罚情况 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要求,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督促企业继续实施错峰生产,确保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落实到位;三是要求企业严格执行纳税相关规定,合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相关税费。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9日,工作组到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所在地桑枣镇立云村回访群众代表1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工作情况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
| 3 | X2SC202109260229 | 三台县泰合驾校在三台县城凯江河滩边,严重破坏污染凯江河水环境。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 水 |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三台县泰合驾校”工商登记名称为三台县太和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涪滨路滨江半岛D区1号楼。现有在校学员4500余人、教职员工158人,是综合类二级驾校,该公司在凯江潼川镇潘家坝河道管理范围内有训练场一处,占地面积54.97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三台县泰合驾校在三台县城凯江河滩边”问题情况属实。经调查核实,太和驾校现已自行停止在凯江潼川镇潘家坝河段原训练场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涉及的培训车辆、学员已撤离河道,临时移动厕所、单边桥、陡坡起步等设施设备尚未拆除。 2.关于“严重破坏污染凯江河水环境”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太和驾校原有3口沉淀池,2020年11月拆除地面以上碍洪建筑物、构筑物后,继续在原址开展驾驶培训,为方便学员,临时设置有6处移动蹲便池。2021年9月22日太和驾校自行封堵了沉淀池溢流口,与四川雄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化粪池清运合同》,已按要求转运污水。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2021年1-8月全省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凯江三台县城区老南桥段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关于“三台县泰合驾校在三台县城凯江河滩边”问题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汪楠;责任单位:三台县水利局、三台县交通运输局、潼川镇人民政府、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人:县水利局局长马进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何健、潼川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龙海波、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邓艳。 1.行政处罚情况:因太和驾校已于2020年11月26日自行拆除地面以上碍洪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妥善处理现有学员、教师分流安置问题,对影响行洪的临时厕所、单边桥、陡坡起步等构筑物清理拆除并复绿恢复河道原状。县水利局指导督促驾校在限期内清理拆除影响行洪的构筑物并复绿恢复河道原状;县交通运输局加强行业监管,指导驾校依法依规经营;潼川镇加强日常巡查,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宏达公司负责车辆撤离后,立即拆除驾校标识标牌并在进出道路打桩禁止车辆通行;各责任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联合调查组到训练场周边社区回访群众代表11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4 | X2SC202109260240 | 文昌镇城市中心小区二幢,楼前五层高的平台上安装了大排量冷热机,每天上午、下午噪声扰民。 | 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 | 噪音 | 一、基本情况。 城市中心小区位于梓潼县文昌镇崇文街西段51号鑫驰商业广场,建筑面积20000㎡,商场整体由四川亨帝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设计,四川中浩伟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其中4F餐饮区单层建筑面积约3300㎡,餐饮排烟分为2个专区分别独立实施(每个排烟专区建筑面积约1650㎡,实际使用面积约1100㎡),每个专区约1100㎡,设独立排烟净化系统,图纸设计要求为风机40000m3/h,油烟净化器为30000 m3/h。为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广场在制作安装阶段增大排风配置,实际安装18.5kw风机1台,排风量约48000m3/h,另设置一台油烟净化器,处理量约36000m3/h。此装修设计于2019年10月开始实施,2020年11月装修完成。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关于“文昌镇城市中心小区二幢,楼前五层高的平台上安装了大排量冷热机,每天上午、下午噪声扰民”问题。位于梓潼县文昌镇崇文街西段51号鑫驰广场楼顶安装的油烟净化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9月27日由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人员在鑫驰广场楼顶进行噪声检测,监测出设备运行噪声为66.8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60分贝排放限值。 | 属实 | 一、调查情况 关于“文昌镇城市中心小区二幢,楼前五层高的平台上安装了大排量冷热机,每天上午、下午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梓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鹏; 责任单位: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梓潼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君。 1.要求绵阳市鑫驰梅西商业管理公司在5楼外墙制作角钢支架,固定墙面吸风立管,消除风管晃动现象;在6楼出风立管加装两组角钢支架,消除风管震动;所有地面固定支架加装避震垫;出风管加包隔音棉。 2.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举措;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监测站做好风管整改前后噪声监测工作。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梓潼县文昌镇崇文街西段51号周边回访群众代表4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5 | X2SC202109260238 | 游仙区治平路香榭里大道小区外,桐麻湾火锅店,噪音扰民,油烟、火锅味弥漫四散,对小区住户影响甚大。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 大气 | 一、基本情况:桐麻湾重庆鲜货老火锅(四川省绵阳市桐麻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游仙区绵山路34号香榭里大道16栋1层6号7号8号,于2021年5月20日经区行政审批局审批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该小区临街面一楼、二楼为商业楼,三楼以上及临小区面一楼以上为居民住房,墙体内分别设置有居民公共烟道及商业专用烟道。四川省绵阳市桐麻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4MAACK29P2R。经营范围:餐饮管理、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等。 二、调查情况:1.“桐麻湾火锅店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经工作专班到现场勘查核实,由于该火锅店烟道上的抽风机固定在墙体,没有任何降噪措施,长时间未保养维护,导致运行时产生噪音,且部分食客就餐时大声喧哗声音较大。 2.“桐麻湾火锅店油烟扰民”问题属实。 桐麻湾火锅店在厨房内炒制员工餐,使用的是原有商户安装的油烟净化设施,该设施老旧且长时间未维护,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噪声较大,产生油烟不能畅排。 3.“桐麻湾火锅店火锅味弥漫四散”问题属实。 该店排风系统经由一楼二楼风口向外排放,对经营时烹煮产生的火锅味未集中收集处理导致火锅味弥漫四散。 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游仙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 静 责任单位: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游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 勇 配合责任单位:游仙生态环境局、游仙区公安分局、涪江街道办 行政处罚情况:无 处理情况: 1.“桐麻湾火锅店噪音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责令桐麻湾火锅店拆除安装在墙体上的抽风机,重新安装在不与墙面接触的钢架上,并加装防噪设施。(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由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涪江街道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食客噪音扰民行为,同时开展宣传教育普法活动,引导餐饮商户文明经营,劝导食客文明就餐(立整立改并长期坚持)。 2. “桐麻湾火锅店油烟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责令桐麻湾火锅店对现有的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更换,并保持正常使用及定期维护,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涪江街道办督促落实整改(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并长期坚持)。 3.“桐麻湾火锅店火锅味弥漫四散”问题 整改措施:责令桐麻湾火锅店将一楼、二楼集烟管道集中加装一台具有除味功能(活性炭)净化设施及风机,对火锅味进行收集净化并接入商业专用管道进行排放。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游仙生态环境局督促落实整改(2021年10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工作专班成员到位于被投诉地的香榭里大道小区回访住户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
| 6 | X2SC202109260233 | 涪城区科创园街道温莎国际社区三期,“炭匠烧烤”违规占道扩宽门店,就餐食客噪声扰民;地下停车场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不清运,且管网漏损严重导致垃圾四周污水横流。 |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 | 噪音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炭匠烧烤”店位于科创区元通南路16号温莎国际社区14幢一层17、18、19号,营业执照注册名:绵阳科创区炭匠餐饮店,2021年3月31日营业至今。 2、温莎国际社区三期地下室由四川天天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管理,共一层,面积约26014.02平方米,规划停车位约646个。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涪城区科创园街道温莎国际社区三期,“炭匠烧烤”违规占道扩宽门店”问题。经现场检查核实,该问题属实。该商户占用区域系小区建筑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未占用市政人行通道。前期,该小区建成后,小区开发公司为响应发展服务业号召,经在成都、重庆等地区考察后,拟统一将小区红线范围内地公共区域打造为特色商业街区,以吸引人气,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经过两年试运行,该小区周边已初具规模,共有3户商户进行外摆打造。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物管公司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是否利用公共区域实施外摆。 2、关于“就餐食客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检查核实,该问题属实。“炭匠烧烤”店露天外摆面积约30平方米,摆放4张桌子,无防噪设施。夜间顾客露天就餐,存在大声喧哗、器物碰摔等噪声扰民情况。 3、关于“地下停车场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不清运,且管网漏损严重导致垃圾四周污水横流”问题。经现场检查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为解决业主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问题,四川天天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在地下室东南角划出约100平方米区域堆放建筑垃圾,由该公司定时清运。检查时发现,现场堆放大量建筑垃圾未清运,垃圾周围地面有积水,经核实为地下室顶板伸缩缝和落水口存在质量问题,地面雨水渗漏到地下室所致。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涪城区科创园街道温莎国际社区三期,“炭匠烧烤”违规占道扩宽门店”问题。 责任领导:科创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浩;责任单位:科创区住建局;责任人:科创区住建局局长陈刚。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该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问题,已移交相关部门另案处理。 (二)关于“就餐食客噪声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科创区党工委副书记雍波;责任单位: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责任人: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局长李明峰。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绵阳科创区炭匠餐饮店在每天22:00以后不在外摆区域安排顾客就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绵阳科创区炭匠餐饮店在所有餐桌上放置“请勿大声喧哗”的温馨提示牌。(2021年9月29日已完成整改) 三是绵阳科创区炭匠餐饮店及时劝导制止顾客大声喧哗行为。(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关于“地下停车场长期堆放建筑垃圾不清运,且管网漏损严重导致垃圾四周污水横流”问题。 责任领导:科创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浩;责任单位:科创区住建局;责任人:科创区住建局局长陈刚。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四川天天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负责清运地下室堆放的建筑垃圾。(2021年9月29日已完成整改) 二是四川天天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不在地下室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位。(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地下室漏雨水问题不属于生态环境问题,已移交有关部门另案处理。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30日,调查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7 | X2SC202109260244 | 江油市华丰小区,江油市卫健局所在街道常年以街为市,噪声、扬尘大,污水横流。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噪音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江油市华丰街(长约200米、宽约15米,双向单车道)位于昌明河以南,属江油市中坝街道华丰社区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科学城办事处春雷街道春瑞社区共同管理(以华丰巷与华丰街交叉路口为界,以西属江油市中坝街道华丰社区管理、以东属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科学城办事处春雷街道春瑞社区管理),1998年建成通行。华丰小区、市卫健局位于华丰街西侧,华丰便民集市(原科学城华丰综合市场)位于华丰街东侧。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查,群众反映的“江油市华丰小区、江油市卫健局所在街道以街为市,噪声”问题属实。 现场调查时,华丰街两侧无流动摊贩和坐商出店经营现象。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工作组对街道沿线商家和住户开展走访调查,均表示华丰便民集市升级改造期间存在摊贩在华丰街两侧临时便民摊区经营情况,有喇叭叫卖声。在对华丰街周边小区8户居民的走访中,7户表示华丰街确实存在摊贩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现象,华丰便民集市重新开放后得到明显改善,1户表示居住在7楼,没有感受到噪声。 2.经查,群众反映的“江油市华丰小区、江油市卫健局所在街道扬尘”问题属实。 华丰街所属社区机动车保有量为500余辆。因华丰街为双向单车道通行,路面严重老化,道路不平存在积土,车辆通行高峰期间易造成道路扬尘现象。在对华丰街周边小区8户居民的走访中,4户居民表示没有感到扬尘污染,2户居民表示有少量扬尘问题,未对生活造成影响,2户居民表示机动车经过时确实存在扬尘污染。 3.经查,群众反映的“江油市华丰小区、江油市卫健局所在街道污水横流”问题属实。 华丰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后,施工产生的泥未及时清理,堵塞了小区门口的排水沟,引起道路排水不畅,导致暴雨时华丰街路面会出现积水情况。在对华丰街周边小区8户居民的走访中,8户居民均表示暴雨时华丰街存在积水问题,5户居民表示华丰小区改造中产生的泥土被雨水冲刷后形成淤泥,堵塞了小区门口的排水沟,暴雨时会造成路面积水。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江油市政府副市长薛长灏 责任单位: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康建勇 1、行政处罚:无。 2、整改措施: 一是责成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坝街道加强文明宣传教育,并协调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科学城办事处春雷街道春瑞社区共同督促引导华丰街经营摊贩进入华丰便民集市规范经营,避免噪声扰民(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是责成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江油市公安局、中坝街道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占道经营和坐商出店行为进行规范,按照《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对拒不整改的违规商家进行处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食品经营商户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由中坝街道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道经营、坐商出店行为进行规范(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是责成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力度,避免道路扬尘污染;责成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坝街道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辖区内破损路面及时修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是责成江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华丰小区门口堵塞的排水沟进行清淤、疏通和扩宽,避免道路积水,2021年9月28日已整改完成;责成中坝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巡查监督,督促辖区内施工工地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秩序(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15时,办案工作组到被投诉对象周边小区开展入户回访,随机回访小区居民共2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8 | X2SC202109260235 | 城郊乡牌坊村3队鱼市场,死鱼、污水流进涪江,进出车辆噪音大。 |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 水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城郊乡牌坊村3队鱼市场位于西山北路52号牌坊社区三组“香溪蓝山”统建安置小区内,目前共有26家水产门店。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死鱼、污水流入涪江”问题不属实. 该市场及所在小区建设了市政污水管网,各水产经营门店产生的污水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厂处理,该市场及所在小区旁边仅有一条用于泄洪的沟渠,经现场检查,沟渠内无死鱼和污水流入现象。 (2)群众反映“进出车辆噪音大”问题属实。 经调查,部分商户运送水产车辆存在夜间进出小区和鸣笛现象,上下货声音较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关于“进出车辆噪音大”问题。 责任领导:城郊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 阳 城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恒丞 责任单位:城郊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牌坊社区书记 邓小虎 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安装噪音管控提示标识,增设车辆禁鸣提示牌;二是加大小区夜间进出车辆管理力度,晚10:00至次日7:00严禁货运车辆进出;三是加大巡查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商家文明经营,共同维护小区良好居住环境。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牌坊社区三组鱼市场附近居民楼随机回访群众代表5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均表示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9 | X2SC202109260217 | 三台县新德镇马脊村的三台云洁洗涤中心,生物质锅炉排放有害气体和灰尘,且灰尘四处飘散;废水排入河中,车间噪音等严重扰民。 |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 大气 | 一、基本情况 三台县新德镇云洁洗涤厂位于三台县新德镇新渡村九组(原马脊村十组),2013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722MA62X6J231),经营者:云**,经营范围:水洗、干洗服务,年洗涤规模24万套。现有洗衣机10台,烘干机2台,熨烫平机2台,折叠机2台,生物质锅炉1台,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1套。生产工序为洗涤—烘干/熨烫—折叠,生产废水经综合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曝气—沉淀—膜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部分外排农灌沟;锅炉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生物质锅炉排放有害气体和灰尘,且灰尘四处飘散”问题情况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2020年7月8日,该厂委托四川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三台县新德镇云洁洗涤厂生物质锅炉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达到《锅炉大气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现场调查发现,该厂烘干工序产生少量衣物纤维粉尘,配套收尘间密闭不到位,有少量纤维粉尘飘散。 2.关于“废水排入河中”问题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该厂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至新德镇新渡村九组农灌沟。2020年7月8日,该厂委托四川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三台县新德镇云洁洗涤厂排放废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2021年9月24日,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局委托绵阳市三台环境监测站和四川沃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三台县云洁洗涤厂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 3.关于“车间噪音等严重扰民”问题情况不属实。9月24日,经绵阳市三台生态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该厂正常工况下,2个厂界排放噪声和1个噪声敏感点(最近住户)环境噪声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同时通过走访调查,周边群众反映对群众正常生活无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关于“生物质锅炉排放有害气体和灰尘,且灰尘四处飘散”问题 责任领导:新德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地润、县商务局副局长杨伟;责任单位:新德镇人民政府、县商务局;责任人:新德镇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人陈鹏。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由新德镇人民政府督促三台县新德镇云洁洗涤厂对烘干工序配套收尘间进行密闭。(已完成)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7日,联合调查组到三台县新德镇云洁洗涤厂周边回访附近群众代表12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表示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10 | X2SC202109260218 | 绵阳市九州又一城小区外铁路火车经过时噪声扰民。 |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 | 生态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九洲又一城”小区外铁路为宝成铁路,于1952年开工建设,1958年正式通车,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管理维护。 (二)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城区火车鸣笛噪音扰民情况,绵阳市发展改革委多次商请铁路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环境噪声污染。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已于2018年重新发布《成都局集团公司机车、动车组、自转运特种设备城区限制鸣笛办法》,将绵阳市宝成铁路绵阳站至石马坝区段划为限制鸣笛区域。2018年11月16日,成都局集团机务处又形成会议纪要(〔2018〕第49号),决定自2018年11月30日18点起,宝成线皂角铺站(不含)至绵阳站间纳入限鸣区域。2021年9月18日,绵阳高新区管委会向绵阳市人民政府提请了关于“论证宝成铁路绵阳高新区虹苑路段设置降噪隔音设施有关事宜”的请示,恳请绵阳市人民政府督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协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论证宝成铁路绵阳高新区虹苑路段加装隔音屏障等降噪隔音设施的可行性及后续实施方案。 (三)现场调查情况。 1.2021年9月3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监督管理局委托四川省绵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九州又一城及阳光西雅图路段进行噪声监测,出具了绵环监字(2021)第101号监测报告。本次委托监测昼间时间为2021年9月3日17:15—18:15,夜间监测时间为22:08—23:08。监测期间严格执行《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2525-9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国家标准。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绵府发〔2019〕28 号)文件规定,虹苑路边界外40米(与铁路相邻路段)划分为 4b 类声功能区,高新区九洲又一城、阳光西雅图临虹苑路边界40米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b类标准限值(标准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60dB),小区内为非4b类功能区范围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标准限值为:昼间60dB,夜间50dB)。绵环监字(2021)第101号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九洲又一城六栋二单元1202客厅窗户外1米处,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b类标准限值,但夜间最大声级超过标准要求;阳光西雅图四栋一单元804客厅窗户外1米处昼间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b类标准限值,夜间等效声级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b类标准限值,且夜间最大声级也超过标准要求。 2.高新区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车务段就虹苑路铁路噪声扰民情况进行沟通衔接,要求该车务严格落实宝成线皂角铺至绵阳站间纳入限鸣区域的会议纪要精神。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绵阳车务段表示将按照会议纪要相关时间节点执行。 | 基本属实 | 一、处理情况 关于宝成铁路噪音扰民问题。 责任领导: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党组书记 金鉴 责任单位: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责任单位责任人: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 杨小龙 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回复,将继续严格落实宝成线皂角铺站至绵阳站间限鸣要求,在非紧急情况下禁止鸣笛。 (二)提请高新区管委会在九州又一城及阳光西雅图周边火炬东街、虹苑路及双碑中街道路设置禁止鸣笛指示牌,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声影响。 (三)高新区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监测手段监测铁路和其它社会噪声,查找声级超限值来源,制定达标实施方案。 (四)普明街道办事处继续做好对辖区居民的相关解释工作。 (五)高新区管委会已报请市人民政府相关情况,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协调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论证宝成铁路绵阳高新区虹苑路铁路沿线加装隔音屏障等降噪隔音设施的可行性和后续实施方案。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九洲又一城小区,对小区居民进行回访,随机回访调查10名住户,填写回访调查表10份,对相关处理情况表示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11 | X2SC202109260205 | 大康镇陈塘关村书记胡成满,2014年2月,在十村五组承包20亩农田挖塘养鱼、种柳树,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破坏了土地耕作层。2021年3月,引进种植牧草,直接把猪粪尿直接喷入农田,臭气熏天,苍蝇纷飞,还污染了一部分村民饮水井,无法饮水。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噪音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胡成满:1997年-2013年在江油市从事建筑行业,2013年10月-2020年6月任江油市大康镇前锋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大康镇陈塘关村党委书记。2016年3月,胡成满承包原前锋村15组28.13亩承包农用地种养稻虾至今。 2015年3月,江油市人张**与原前锋村两委及五组(现陈塘关村4组)13户农户协商,租用土地15.96亩种植竹柳。 2021年3月,江油市祥和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陈塘关村1、2、4组133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流转陈塘关村耕地353.58亩,其中种植牧草123亩。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康镇陈塘关村书记胡成满,2014年2月,在十村五组承包20亩农田挖塘养鱼、种柳树,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破坏了土地耕作层”问题不属实。胡成满于2016年3月承包的原前锋村15组面积为28.13亩进行稻虾种养的农用地属于一般耕地非基本农田,其稻虾种养场采用夯土提高田埂高度的方式蓄水,未破坏土地耕作层,符合《四川省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南》(川农函(2020)503号)要求。同时,群众反映的柳树系江油人张**所种,非胡成满。 2.经查,群众反映的“种植竹柳,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问题属实。经核实,江油人张**于2015年3月租用陈塘关村4组13户农户土地用于种植竹柳,其中1.2亩属于基本农田。因张**未向农户支付租金,原前锋村两委研究后,于2019年3月对种植竹柳的15.96亩土地全部进行了复耕,现主要种植粮油作物。 3.经查,群众反映的“2021年3月,引进种植牧草,直接把猪粪尿直接喷入农田”不属实。该问题实际投诉的是江油市祥和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用江油市猕宝养殖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处理后的沼液灌溉牧草,2021年5月下旬,接群众相关举报后,大康镇和陈塘关村干部已到现场核查,未发现乱排乱放情况,该公司随即停止了灌溉,并喷洒了环保除臭复合菌液,之后未再使用沼液进行灌溉。 4.经查,群众反映的“臭气熏天,苍蝇纷飞”问题属实。2021年5月下旬,大康镇和陈塘关村干部在现场核查时,确实存在臭味问题,此次调查组走访了牧草种植地周边30米内农户32户112人,均反映江油市祥和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仅在5月下旬用沼液灌溉过一次牧草,灌溉当日确有臭味,苍蝇量比平时多。 5.经查,群众反映的“污染了一部分村民饮水井,无法饮水”问题不属实。工作专班于2021年9月27日-28日对陈塘关村使用沼液灌溉的牧草种植区周边30米范围内的32户在家农户进行走访,受访农户均反映没发现井水受到污染。陈塘关村牧草种植区周边共有农户 133户,其中85户使用自来水,48户使用自备水井 。江油市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9月27日-28日按照抽样规范,对距灌溉区最近的6个自备井水水样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抽检6个样品所检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规定。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江油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景琴 责任单位: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责 任 人: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饶中友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措施 (1)责成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大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胡成满指导,按照《四川省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指南》(川农函(2020)503号)要求,进行稻虾种养。(长期坚持) (2)责成大康镇人民政府针对张**种植竹柳的问题,督促陈塘关村村委会向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村务公开。(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责成江油市农业农村局、大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沼液的使用指导,严格按照《沼液肥施用技术》使用沼液。(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责成江油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大康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耕地的巡察指导,防止非法改变基本农田用途。(长期坚持)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8日专案工作组到江油市大康镇陈塘关村1、2、4组29户农户进行回访,29户受访者对反映问题的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
| 12 | X2SC202109260284 | 1、雎水镇过境运输矿石车辆产生噪声扰民。雎水镇到拱星的狭窄公路,晴天满街灰,雨天遍地泥。2、拱星镇位于银河化学集团的正南方,地势较低,直线距离4.2公里,能闻到化工刺鼻味道,看见大烟囱黑烟排放,烟尘随风飘到向拱星镇。银河化学集团新建的恒胜公司,专门用含有致癌物六价铬的废铬渣来生产硫化纳。严重影响拱星镇农作物和村民身体安全。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 大气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雎水镇到拱星段道路:该段道路位于原县道桑绵路(X110)线,修建于1985年,“十三五”期间,该段道路被纳入新提升省道水晶(平武)—邛崃(S216)线路上。近年来由于过境矿石运输车辆大量增加,导致路面病害激增,道路破损严重,出现扬尘现象。 2.四川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经调查,群众投诉反映的“银河化学集团”涉及的企业为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雎水园区内的下属三家子公司,分别是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安剑皮革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崴尼达化工有限公司。 (1)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72552950XC)。目前建有红矾钠无钙焙烧生产线(5万吨/年,环评批复:川环建函〔2004〕110号、川环建函〔2003〕198号,验收批复:川环验〔2006〕013号、川环验〔2010〕104号);铬酸酐生产线(3万吨/年,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13〕227号,验收批复:绵环验〔2014〕190号);燃煤锅炉(45蒸吨,环评批复:安环局发〔2004〕86号,验收批复:安环验〔2007〕029号);辊道窑铬渣解毒生产线(9万吨/年,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1〕212号,验收批复:川环验〔2012〕121号)。 公司于2020年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因在线监测不满足规范要求对该公司下达了《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2021年9月1日提交了整改后申请,9月17日反馈补充资料。 (2)绵阳市安剑皮革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709183799G)。目前建有红矾钾生产线(5000吨/年,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13〕106号,验收批复:绵环验〔2014〕191号);氧化铬绿生产线(1.5万吨/年,环评批复:安环建发〔2011〕95号,验收批复:安环验〔2012〕4号);碱式硫酸铬(铬粉)生产线(5万吨/年,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13〕107号,验收批复:绵环验〔2014〕339号);甲萘醌生产线(1600吨/年,环评批复:安环行审批〔2013]18号,验收批复:安环验〔2013〕11号)。该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724709183799G002R)(有效期:2021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3)绵阳市崴尼达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756629837B)。目前建有维生素K3生产线(1800吨/年,环评批复:绵环审批〔2013〕105号,验收批复:绵环验〔2015〕188号)。该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724756629837B001V)(有效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 3.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园区内,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24MA624HX91E)。目前建设有工业副产芒硝生产硫化钠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0705080号),该项目于2018年8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川环审批〔2018〕117号),2019 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完成建设,2020年8月通过自主环保竣工验收。该公司于2020年8月31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724MA624HX91E001V)(有效期:2020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0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雎水镇过境运输矿石车辆产生噪音扰民。雎水镇到拱星的狭窄公路,晴天满街灰,雨天遍地泥”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该段道路为四级道路,全长4.993公里,路基宽度8至7米,路面宽度7至6.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近年来因矿山、砂石企业以及成兰铁路建设等多方面因素,该段道路过境矿石运输车辆较多,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群众有一定影响,同时也导致该路段路面破损严重,存在道路扬尘情况。 2.关于“拱星镇位于银河化学集团的正南方,地势较低,直线距离4.2公里,能闻到化工刺鼻味道,看见大烟囱黑烟排放,烟尘随风飘到向拱星镇”问题部分属实。经调查,银河化学下属子公司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崴尼达化工有限公司、绵阳市安剑皮革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均有生产废气排放,企业均按要求配套建设有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未发现企业存在超标排放生产废气的情况。 3.关于“银河化学集团新建的恒胜公司,专门用含有致癌物六价铬的废铬渣来生产硫化纳。严重影响拱星镇农作物和村民身体安全”问题不属实。经调查,四川恒胜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该企业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是为四川省绵阳市华意达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含铬芒硝消纳而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不处置危险废物铬渣。企业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有废气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一)关于“雎水镇过境运输矿石车辆产生噪音扰民。雎水镇到拱星的狭窄公路,晴天满街灰,雨天遍地泥”的问题 责任领导: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提名副区长人选、区政府办主任范鹏林 责任单位: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绵阳市安州公安分局、雎水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万强、绵阳市安州公安分局政委张小良、雎水镇人民政府镇长钟媛媛 1.行政处罚情况 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过境车辆检查巡查,严格规范装载;二是进一步加强道路日常清洁维护,定期组织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全力维护路域环境整洁;三是加强对区域内源头企业运输车辆管理;四是加大路面管控,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二)关于“拱星镇位于银河化学集团的正南方,地势较低,直线距离4.2公里,能闻到化工刺鼻味道,看见大烟囱黑烟排放,烟尘随风飘到向拱星镇”问题 责任领导: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提名副区长人选、区政府办主任范鹏林 责任单位: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雎水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绵阳市安州生态环境局局长高银兵、绵阳市安州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张琳琳、雎水镇人民政府镇长钟媛媛 1.行政处罚情况 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管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评以及竣工环保验收提出的环保要求,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主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要求相关企业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废气、噪音监督性监测,如发现企业存在超标排污情况,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7日,工作专班到与绵竹市拱星镇相邻的安州区雎水镇宝元村回访群众代表10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工作情况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
| 13 | X2SC202109260207 | 大堰镇贯山场老君殿村养猪场,紧靠县道,离最近的农户不到100米,且占用基本农田。目前,养殖场的污水和空气污染严重,刺鼻气味让人窒息。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大气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江油市大堰镇贯山场老君殿村6组2020年建的大型养猪场”为江油市鑫铃养殖场,位于江油市大堰镇贯山村10组(原江油市贯山镇老君殿村6组),其所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内,未在禁、限养区范围内。该养殖场注册名称为江油市鑫铃养殖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81MA62JWE777),于2019年12月开始建设,2020年4月建成,占地面积14亩,建有标准养殖圈舍2栋(1栋为“1400”型,1栋为“1100”型),设计存栏2500头,现存栏生猪1286头。该场相关手续齐全,有《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新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审批表》等。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且运行正常。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查,群众反映的“大堰镇贯山场老君殿村养猪场,紧靠县道,离最近的农户不到100米”问题不属实。 (1)关于“紧靠县道”的问题。该养殖场选址建设时紧邻的道路为江油市农村公路乡道Y207贯凤路,当时该道路为乡道,2021年3月调整为普通农村公路县道X154三贯路,仍不属于高速、国道、省道等主要交通干线,符合规定要求的“需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2)关于“离最近的农户不到100米”的问题。经调查,该养殖场位于农村散居区,500米范围内无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符合“养殖场需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的规定,且养殖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5户农户均书面同意该养殖场的建设。(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该养殖场环评手续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管理等级为网上备案,不需对臭气的卫生防护距离进行评价。(4)该养殖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禁限养区范围内。 2. 经查,群众反映的 “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属实。 (1)该养殖场完成项目选址后,取得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合计使用土地0.955公顷,均不涉及基本农田,该养猪场修建消洗池、进场通道和沼液池等附属设施时,超出设施农用地备案范围,占用基本农田0.1320公顷,地类全部为水田。(2)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第三条第二款明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的规定,该养殖场可以补划使用基本农田0.0955公顷。(3)截止9月28日,该养猪场负责人刘**已将所占基本农田中的0.06公顷恢复耕作层,同时承诺不再使用,剩余0.0720公顷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后补划使用。 3.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殖场的污水和空气污染严重,刺鼻气味让人窒息”问题不属实。 (1)根据江油市第X2SC202109150075号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2021年9月16日对该养猪场恶臭气体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空气采样监测结果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排放限值。9月16日调查组实地调查了该养猪场,猪场正常养殖,未超设计规模,粪污处理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未发现污水排放痕迹和违法排放情况。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1年9月16日—18日对养殖场50米范围内4口水井和养殖场小型集中供水自建井进行采样检测,并对50-300米范围内3口水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抽检8个样品所检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规定。(2) 2021年9月27日—28日,工作组对该问题再次进行了核查: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已按照第X2SC202109150075号投诉案件调查报告的整改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未发现养殖污水排放痕迹,刺鼻性臭味弥漫的情况。走访中,群众均反映未发现污水乱排,也未闻到刺鼻性气味。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江油市政府党组成员 景琴 责任单位:大堰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江油市大堰镇党委书记 郭增伟 江油市大堰镇镇长 阮 锐 配合责任单位: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江油市农业农村局、江油市卫健局、江油市自然资源局、江油市交通运输局 1.行政处罚情况: 该养殖场未经批准使用基本农田修建附属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的规定。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9月29日正式立案进行调查。 2.整改措施: (1)责成大堰镇人民政府、江油市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将还未恢复耕作层的剩余0.0720公顷按照相关规定经依法处置后,编制占用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备案后使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责成江油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大堰镇人民政府举一反三,针对新建养殖,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以及2020年10月出台的《四川省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办法》对选址问题进行审查评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责成江油市农业农村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大堰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格管控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对辖区内各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巡查,收到群众举报及时处置并回访,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督促各养殖场(户)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9日,工作专班到贯山村10组养殖场周边回访群众32户,32户受访者对反映问题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
| 14 | D2SC202109260010 | 市民9月15日左右来电,反映中华坊小区A区1栋8号的住户破坏小区的绿化带和树木,大概60平方米。近期部门回复内容称该业主只破坏了10平方米,现已恢复整改完毕,实际上大型树木并未恢复,草坪恢复面积也不到10平方米,认为部门的调查情况和整改情况不属实。 |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 | 生态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点位位于科创园区九洲大道88号中华坊小区A区1栋8号,房屋为联排别墅。小区由绵阳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现场检查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中华坊A区1栋8号业主于2021年6月24日在绵阳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装修备案手续,2021年7月16日进场装修。经物管公司同意,何青林临时占用本人房屋后面约60平方米的绿地用于堆放房屋装修材料,其中约50平方米为业主自建自用绿地(开发商用铁栅栏将该区域与业主房屋进行了围合),约10平方米为公共绿地,现场正在施工,已用围挡封闭。9月19日,该业主已恢复约10平方米公共绿地。经查看房屋装修前被破坏绿地照片,并经物管公司确认,该业主未砍伐大型树木。 | 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科创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何浩; 责任单位:科创区管委会; 责任人:科创区住建局局长陈刚。 1、行政处罚情况。不予行政处罚。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由业主在房屋装修完成后尽快恢复破坏的自建自用绿地。(2022年4月30日前整改完成) 二是科创区住建局督促绵阳怡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宣传引导业主遵守物业管理规定,防止问题反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回访情况:2021年9月30日,调查组到被投诉单位周边小区回访群众7名,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认可。 | 已办结 | 无 | |||||||
| 15 | D2SC202109260005 | 科海幼儿园旁边曙光沙场,砂石裸露堆放,扬尘污染,夜间作业噪音扰民。 |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 大气 |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江油市曙光砂场成立于2012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0781MA69TK4P91),主要从事砂石加工销售。企业类型为个人经营,经营场所位于江油市彰明镇明月村一组。该企业建设砂石生产线一条,取得有《江油市彰明镇曙光砂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报告》《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油市曙光砂场年产40万方生产线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江审批投〔2021〕30号)、《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0781-42-03-498852】FGQB-0397)、《江油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江油市彰明镇曙光砂场年产40万方生产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江审批投〔2020〕70号)等相关手续。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 (二)现场调查情况 1.经查,群众反映的“砂石裸露堆放”问题属实。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该堆场为曙光砂场原料临时堆场,因通明路道路施工造成堆场围挡受损;堆场砂石未用篷布完全覆盖,采用的是双层密目网覆盖,但密目网存在破损,有部分砂石未完全覆盖。 2. 经查,群众反映的“扬尘污染”问题属实。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曙光砂场设置有车辆冲洗、喷淋、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施,料场及进出道路周边存在积尘,生产时转运原材料车辆进出易产生扬尘。因企业停产,无法对企业厂房扬尘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在对周边20户群众的走访中,9户反映之前企业生产对其生活有一定影响,但企业近两年来陆续增设了环保设施,有所改善;另有5户反映近段时间因道路施工,车辆运输和机械作业产生扬尘。 3. 经查,群众反映的“夜间作业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经提取曙光砂场2021年4月—9月用电量情况,正常生产时月用电量均在9万千瓦时左右,2021年8月、9月均为1万千瓦时以下(用于设备拆卸安装),该企业从2021年7月下旬至今为停产状态。 经工作组现场调查,该企业虽搭建了封闭厂房,但仍存在厂房封闭不完善、未充分设置隔音屏障等问题。因企业停产,无法对企业生产噪音进行监测。在对周边20户群众的走访中,7户反映之前企业生产和运输噪音对其生活有一定影响,另有4户反映近段时间通明路夜间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过程产生的噪音较大。 | 属实 | 一、处理情况 责任领导:江油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王超 责任单位: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人: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李兴桥 1. 行政处罚情况:无 2.整改措施 (1)责成江油市住建局督促通明路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道路施工期间噪音扬尘不扰民。(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2)责成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生产和运输时间管理制度(7:30开始生产发货,19:30生产线停机、20:00停止发货)。禁止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运输。(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3)因道路修建占用曙光砂场部分厂房,需对厂区结构重新进行调整。责成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及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监督该企业在厂区结构重新调整的过程中,主要生产设备的规模、性质、地点均不得发生重大变化,不得因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4)针对曙光砂场堆场裸露及夜间作业噪音扰民问题,鉴于企业近期处于停产状态,责成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及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治理公司制定降噪及防扬尘整改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和彰明镇备案。(2021年9月29日前完成)。 (5)责成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及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立即启动整改工作,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如该企业在整改未完成前擅自生产,由绵阳市江油生态环境局联合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采取停电措施,并从严查处。企业整改完成后,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生产噪音和扬尘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工作组。(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6)责成江油市彰明镇人民政府督促曙光砂场加强砂石运输扬尘管控,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喷淋、洒水车、雾炮机等环保设施的常态化使用。(立查立改,长期坚持) 二、回访情况 2021年9月29日,工作组对江油市曙光砂场周边群众进行了回访,20户受访者对投诉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