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近日,三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三台县2026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三台生态环境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三台县2025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县损害赔偿工作面临的形势,对2026年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参会部门就今年一季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核查情况和典型案件办理经验进行了交流分享。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遵循“环境有价、损害担责”为原则,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二要提升工作质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强化线索筛查与移送联动,确保线索“应移尽移、不留死角”。同时,相关部门要组建赔偿磋商专业小组,推行“一次告知、集中磋商、限期反馈”模式,对于赔偿义务人拒不磋商或磋商不成的,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形成“磋商+诉讼”双轨并进格局,同步进行修复监督与效果评估,建立修复全过程台账监管。三要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等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主动作为;公检法机关要深化衔接配合,加快建立案件信息共享等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生态环境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调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