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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油市隆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油市肖家垭玻璃用白云岩矿开采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9 文章来源: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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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油市隆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油市肖家垭玻璃用白云岩矿开采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江油市肖家垭玻璃用白云岩矿开采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江油市含增镇

三、建设单位:江油市隆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市羿诚天美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江油市隆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04年首次取得“江油市隆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白云石矿”采矿许可证,现已注销;2024年12月10日江油市隆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竞得江油市肖家垭玻璃用白云岩矿采矿权,并于2025年1月取得了由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江油市肖家垭玻璃用白云岩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7002025017140157919),矿区面积0.815平方公里。现企业拟在江油市含增镇谭庄村和含增村实施“江油市肖家垭玻璃用白云岩矿开采项目”(代码:2502-510781-04-01-543724),开采矿种为玻璃用白云岩和建筑用白云岩,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870~+635米。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露天采场、排土场、表土堆场、运输道路、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开采规模达600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湿法作业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表土堆场等应设置围挡及遮尘布、雾炮机;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钻孔、爆破、破碎、铲装等工序均采用喷雾洒水降低和抑制粉尘的产生;矿区废气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根据报告表核算,以开采区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挖掘机、装载机、钻孔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区域禁止鸣笛;采用先进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及时告知周边居民,避免噪声扰民,营运期场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堆场淋滤水、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沉砂池收集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密闭罐车运往江油市含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须加强废水收集及处理过程的管理,废水严禁外排至周边地表水体。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水保方案”及其批复(江政审〔2025〕107号)要求,剥离的表土、废土石堆存后用于场地采取复垦、平整复绿,沉淀池、沉砂池沉渣暂存于排土场,用于后期土地复垦;废材料、废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废雷管炸药由专业爆破机构清运;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化粪池、洗车平台、沉淀池等防渗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手段,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项目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生态环境意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减少工程占地范围,减轻对动植物的影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落实影响消减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及影响区域内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评及安全设计相关要求安全施工、生产;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防止因事故引发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车辆、机械须加强管理,避免油品外溢。炸药的管理、使用必须委托专业机构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范。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江油市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502-510781-04-01-543724]FGQB-0145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绵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江油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江油市自然资源局具文说明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和基本农田;江油生态环境局具文说明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具文(川应急审批〔2025〕79号)批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项目建设符合江油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31680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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