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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安州区河道、溪沟清淤疏浚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4 文章来源: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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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安州区河道、溪沟清淤疏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4日-20252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2023年安州区河道、溪沟清淤疏浚项目

二、建设地点:茶坪河流域金溪沟、三清沟、杨家沟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森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提高茶坪河流域部分河道行洪能力,消除洪涝灾害,进一步修复工程河段水生态环境,绵阳市安州区建投矿业有限公司拟在茶坪河流域金溪沟、三清沟、杨家沟实施2023年安州区河道、溪沟清淤疏浚项目项目代码:2308-510724-04-01-634814),项目涉及千佛镇宝藏村、桑枣镇柳坝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河道总长10250米(其中金溪沟段5950米、疏浚量为1285285立方米,三清沟段3600米、疏浚量198359立方米,杨家沟段700米、疏浚量),依托周边民房作为办公生活区,配套建设废气治理、明渠导流槽、监控系统等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2650.39其中环保投资178.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车辆进出须进行冲洗、沿途禁止抛洒,施工期扬尘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二)项目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应尽量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运输车辆限速,敏感禁止鸣笛并可采用临时屏障等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避免噪声扰民。

(三)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须选择枯水期,采用明渠导流槽对区间集水进行导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区域设置车辆防尘垫、运输车辆不在现场冲洗,严禁施工期废水排入地表水体项目须严格落实《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要求,做好茶坪河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四)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本报告提出的要求运往安州区人民政府规划的既有堆场(移交区矿管办进行综合利用),严禁随意抛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项目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调整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按照绵阳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绵农发〔2024〕137 号)及《2023 年安州区河道、溪沟清淤疏浚项目(金溪沟)对水生生物影响评价及补救措施专题论证报告》内容做好的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减小工程施工对鱼类活动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具文(绵安府函〔2024〕74号)同意项目实施;项目总体符合《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8325(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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