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受理四川明宏海祥科技有限公司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绿色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17日前向我局提出。
一、项目名称: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绿色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明宏海祥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联系电话:0816-231680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