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动态-本地动态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伴随式”现场执法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5-05-06 文章来源: 法规与宣传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近日,市司法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伴随式”现场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执法流程、证据采集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以法治力量护航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提升。

此次执法检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提前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天府入企码”小程序完成入企申报,并在抵达企业后第一时间开启执法记录仪,通过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平台向企业负责人公示检查事项,实时录入检查记录。司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照执法流程规范逐项记录、动态评估,确保执法检查过程合法合规。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企业生产线,向司法人员介绍企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共同查看企业环评手续,以及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事项、监测报告资料。随后,执法人员在移动执法系统上传现场检查照片、具体问题表现,请企业在场人员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切实做到检查过程透明、公开、可追溯。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挤出线收集罩部分破损、过滤棉危废识别标志张贴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指导企业整改。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理念,向企业人员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部分条款,进一步阐释环境违法责任。通过“执法+释法”方式,营造“预防为主、惩教结合”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两部门将深化“伴随式”监督长效机制建设,扩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环境执法合规清单和风险预警提示制度,持续以法治力量护航绿水青山。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