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梁俊委员:
您在政协绵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郊地区农用灌溉小水体排污口监督管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落实情况函复如下。
一、绵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有关情况
绵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位于涪城区杨家镇坚堡梁村,其配套建设的渗滤液处理站主要用以处理填埋场库区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日均处理垃圾渗滤液280m3,入河排污口尾水日均排放量200m3。根据绵阳市第二垃圾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入河排污口批复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标准后,通过尾水管道排放至约4公里外的丰谷镇水塘村龙眼河。渗滤液处理站运营单位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龙眼河入河排污口处设置了视频监控,实时监控出水水质颜色、浊度等感观变化;在渗滤液处理站场界排口安装了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出水在线监测设备,每两小时自动采样监测出水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同时,经涪城生态环境局监督监测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委托监测,渗滤液处理站尾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因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于2012年投入使用,后期随着龙眼河沿线农业产业发展,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尾水排放逐渐形成制约。为切实消除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尾水排放对龙眼河沿线农业取水带来的潜在隐患,经我局积极督促指导,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尾水排放改造,投入资金15万元新建尾水回用管道及泵站,将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的尾水全部回用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循环冷却水单元,我局于2024年6月函复涪城生态环境局,同意该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排水方式变更。目前,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已封堵,不再具备排水功能。
二、相关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规定”的建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职能自2018年由水利部门划转至生态环境部门以来,我局始终坚决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对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设置审批,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等规划和环境管控要求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同时,对已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公共污水管网基本覆盖的区域,严格控制工业排污口设置;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水域,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重要民生工程的入河排污口外,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设置入河排污口。截至目前,我局已审批入河排污口41个,相关审批事项均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年度核查。
(二)“加强对涉及农用灌溉水体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排污口管理体系”的建议。2021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完成全市6922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建立了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台账清单,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日常监管中,我局将入河排污口合规性、审批手续办理落实情况、受纳水体状况、尾水排放水质、排污口口门建设情况等纳入现场检查范畴,并将规模以上排污口以及涉重金属、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入河排污口纳入重点监管清单,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强化监管。另一方面,大力探索入河排污口科技化、精细化监管机制,投入资金224.4万元建设绵阳市水环境智慧管理平台,将全市入河排污口纳入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信息快速录入、问题快反处置等功能。
(三)“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开展监测”的建议。一是强化“测管协同”监测,全市移动执法系统共计录入各类监管对象2730个,其中64家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510次,“测管协同”监测119次。二是严格落实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制度,在全市132家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排水水质数据实时传输至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控平台。三是扎实开展日常监督监测,印发《2024年绵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在2023年监测108条小流域的基础上,2024年将全市包括承担农业灌溉功能或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120条重点小流域纳入监测范围,确保每年全覆盖监测不少于2次。
(四)“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设置必要的检查井等措施进行整治”的建议。2022年以来,市政府办公室、市污防攻坚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印发了《绵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绵阳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绵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方案》,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相关市直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强力推动整治,期间先后解决了游仙区百胜村污水泵站污水溢流、绵阳师范学院污水收集池溢流、安昌小学河堤外雨洪排口设施老化导致污水冒溢、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迁建等一批社会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排污口。截至目前,全市问题排污口已基本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以办理落实此次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用灌溉小水体排污口监督管理和已整治排污口“回头看”及销号工作,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深入实施“生态美市”战略建设美丽绵阳贡献更多力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赵中原,电话:15228457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