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受理了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6年7月8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816-2233751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一、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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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类型 |
£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R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其他参照上述管理的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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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申请)类型 |
£新设 £改设 ☑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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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编码 |
FD-510727-0082-SH-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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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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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1(申请单位)名称:平武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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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绵阳市(州、盟)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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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27746927347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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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 |
姓名:何蓬 联系电话:13696256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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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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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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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编号 |
91510727746927347J001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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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
所在行政区域:四川省(自治区、直辖市)绵阳市(州、盟)平武县龙安镇汇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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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水体名称:涪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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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流域:长江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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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十进制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CGCS2000坐标系):E104.551872 纬度(十进制精确到小数点后六位,CGCS2000坐标系):N32.405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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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方式 |
☑连续 £间歇 |
入河 方式 |
£明渠 ☑管道 £泵站 £涵闸 £箱涵 £其他: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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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共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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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圆形截面:d=0.6m,S=0.283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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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形截面:L×B= m× m,S=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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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形状截面:S=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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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
(或拟启用时间)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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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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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全年 |
特殊时段(12月至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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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量(万t/a) |
污染物排放量(t/a) |
污水日排放量(t/d) |
污染物日排放量(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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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合计(单一责任主体只需填写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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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50 |
146 |
73 |
4000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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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5 |
7.3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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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
0.5 |
0.73 |
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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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自2011年投运后,至今已超过15年,随着平武县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县城居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增长,污水收集量不断增加,根据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一期工程运行以来实测进水量数据,目前最大日处理水量为7728m3/d,接近满负荷(8000m3/d)运行。与此同时,根据《平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排水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8%以上,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置规模(8000m3/d)将不能满足区域污水处理需求,需尽快进行二期项目增容扩建。 在此背景下,平武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在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现有一期工程厂区内建设“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水处理设备、污泥处理等设备,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设备进行更新,新建附属配套建筑物,完善厂区电气及自控系统,更换厂外截污干管18km,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提升至1.2万m3/d。本项目拟采用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分配井+改良A2/O氧化沟+二沉池+网格絮凝沉淀池+纤维转盘过滤池+紫外线消毒”。出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限值,后经一期工程现有入河排污口排入涪江。本项目废水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放。入河方式为采用DN600钢管穿过厂区围墙,接入排污通道(排洪沟)流经约40m后,于涪江右岸,以穿堤矩形箱涵排入涪江。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涉及水质提标指标变化。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平武县龙安镇汇口下坝一组,坐标为:E104.551872,N32.405673,本次论证规模为4000m³/d,主要污染物控制排放量COD:73t/a、NH3-N:7.3t/a、BOD5:14.6t/a、TP:0.73t/a、TN:21.9t/a。COD≤50mg/L、NH3-N≤5mg/L、BOD5≤10mg/L、TP≤0.5mg/L、TN≤15mg/L。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条件,有利于改善涪江现状水质,对涪江水质影响轻微,满足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要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 特此申请设置入河排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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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结论: 根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HJ 1386—2024),本次对平武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进行了论证,得出以下结论: 1.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排水量4000m3/d,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本项目依托现有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进行废水排放。 2.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武县龙安镇汇口下坝一组,依托的现有一期工程入河排污口位于厂区南侧,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E104.551872,N32.405673,位置设置合理。 3.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受纳水体属于涪江平武、江油保留区,水质目标为II类,本次论证的入河排污口是符合水功能区管理相关要求的。 4.根据分析,本项目入河排污口上游约4km处建有平武县自来水厂,取水口位于上游约14.3km平武县余家山沟蜈蚣口,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不在涪江干流。因此,本次入河排污口的扩大设置对供水无影响。 5.根据分析,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所在河段河势基本稳定,两岸底坡较大,河道弯曲度不大,而本项目设计流速较小,不会对河床产生冲刷和淤积影响,不会对防洪堤产生影响。因此,本次入河排污口的扩大设置对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影响较小,能满足河道管理要求。 6.根据预测与分析,COD、氨氮、总磷预测浓度在入河排污口下游10m处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域标准要求;在正常排污情况下,不会对该河段部分生物群落结构和生产量产生明显影响,同时有利于削减收水范围内污水排入地表水的污染物量;污水处理厂已严格设计相应应急措施避免项目废水事故排放。因此,本次入河排污口的扩大设置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和生态影响不大,水环境风险可控。 7.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外排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进入本项目进行处理,处理后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限值,将大幅度削减平武县龙安镇废水污染物排放,具有环境正效应。 综上,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入河排污口的扩大设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对涪江水质、水生态影响甚微,水环境风险可控,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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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路径图(排污单位-排污管线-入河排污口-受纳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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