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信息-通知公告

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文章来源: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16-2228655;邮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5月28日


附件

四川省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工业治污升级改造滞后。纺织、木材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采用光氧、水喷淋等低效设施平均占比达17%。

整改实施主体

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园区

整改目标

淘汰纺织、木材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光氧、水喷淋等低效设施。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对照《“散乱污”清理整顿名单》,对纺织、木材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进行排查,梳理出一批使用低效处理设施的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经信局〕

2.2024年12月,对照污染源清单,对纺织、木材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一批使用低效处理设施的企业名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生态环境局〕

3.2025年12月底前,按照梳理的低效处理设施企业名单开展淘汰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4年对照《“散乱污”清理整顿名单》,对纺织、木材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9家企业存在采用低效污染处理设施

2.2024年对照污染源清单,对纺织、木材加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23家企业存在采用低效污染处理设施,已全部整改完成。

3.2025年,对照《“散乱污”清理整顿名单》梳理的9家存在采用低效污染处理设施的企业全部整改完成;2025年结合《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公示稿)》,对照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梳理出73家企业存在低效处理设施,已全部整改完成或长期停产(承诺复产前完成改造)。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