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查,以下单位符合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临时名录条件,现予以公告,并将定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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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 |
单位性质 |
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住所 |
经营设施场所地址 |
经营方式/范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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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树蛙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刘善平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经开区俊夫路 |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经开区俊夫路 |
废电脑服务器、通讯设备、基站设备、医疗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电子设备(不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14大类电子设备产品) |
18628127577 |
2024年首次列入临时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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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四川新灏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人单位 |
黄海艳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五里梁南路7号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五里梁南路7号 |
废电线电缆、废电器五金、废电机(不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14大类电子设备产品) |
1382053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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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