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至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我局提出。联系电话:18011141808;邮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9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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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七项整改任务:“三磷”整治还有差距,涉磷废水治理不到位。《绵阳市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干河子出境断面总磷浓度稳定控制在0.1毫克每升以下。2024年3月和4月,该断面总磷浓度分别为0.195毫克每升、0.194毫克每升,未完成计划目标,且水质同比下滑。督察发现,凯江工业集中发展区污水处理厂擅自长期闲置化学沉淀池、臭氧接触池、膜处理系统工序,2023年以来,有20天外排废水总磷浓度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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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安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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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对干河子环境综合整治和管控,保障干河子生态流量,凯江工业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确保干河子出境断面年均值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Ⅱ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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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5年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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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5年6月底前,对干河子流域开展排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企一策,提高企业污染防治水平。 2.2025年6月底前,加强农业面源治理,保障干河子生态流量,确保水质达标。 3.2025年12月底前,对凯江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重新梳理凯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情况,根据现有的进水浓度和进水量,因地制宜调整工艺工序,确保设施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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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安州区加强干河子环境综合整治和管控工作,已完成全部70 家工业企业的排查工作,结合企业现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共排查出 44个问题, 均已整改完成。 2.安州区组织对干河子沿线畜禽养殖开展专项排查,组织专家对干河子沿线的种植大户开展农药化肥科学使用技术培训。加强枯水期水质管控,在干河子沿线设置四个生态流量检测点,从人民渠引入1300万㎥生态用水,全力保障干河子下游生态流量。 3.邀请专家重新对凯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进水量进行梳理,编制《安州区凯江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可行性论证报告》,因地制宜地调整工艺工序,确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对凯江污水处理厂调查核实,未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干河子松花村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Ⅱ类,总磷浓度年均值控制在0.1毫克每升以下,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