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杨明辉;联系电话:0816-223933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9日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四十一项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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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敷衍应对。2017年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平武县小河沟城市备用水源未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平武县于2019年9月上报已取消小河沟取水口,不再将其作为城市备用水源,完成整改。2019年11月,平武县出现供水缺口,临时恢复小河沟取水口、增设西门大桥涪江取水口,用于应急供水。2024年5月,督察前期暗访发现,2个取水口长期持续使用,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办理取水许可,年取水量约140万立方米,占县城供水总量的80%,已成为主要水源。同时,两个取水口均未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小河沟取水口紧邻水电站尾水排口,隔离网建设不全,人员可随意进出;西门桥取水口周边20米范围内存在龙源小区雨水排口,50米范围内有300余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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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中共平武县委、平武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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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障县城及周边群众用水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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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5月,对平武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进行立案查处。 2.2024年5月,印发小河沟和顶门坝应急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完成顶门坝和小河沟应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3.2024年5月,印发实施《平武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2025年6月底前,完成小河沟大桥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5.取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试运行30日后,完成取水许可证办理。 6.2024年11月,完成新划定保护区供水管道建设,确保供水系统正常运行。 7.2024年5月,拆除西门泵站供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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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5月13日对平武县供排水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5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处罚金72000元。平武县供排水公司接受处理并于2024年6月6日缴纳了罚金。 2.2024年5月15日完成了《平武县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2024年5月25日完成了西门泵站供水设施的拆除。 4.2024年5月27日印发小河沟和顶门坝应急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并于6月29日完成了顶门坝和小河沟应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5.2024年11月完成了新划定保护区供水管道建设,完成新管道输水。 6.2025年1月27日取得小河沟大桥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批复。 7.2025年6月9日,绵阳市水利局同意了平武县城生活饮用水源点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7月28日至29日经验收合格,于7月30日取得取水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