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杨明辉;联系电话:0816-223933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第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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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项整改任务:生态保护态度不够坚决,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均规定,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人为活动。北川羌族自治县投资建设的九皇山景区滑雪场项目,位于江油市境内的观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2003年起先后3次改扩建,侵占核心区约35.5亩。北川羌族自治县、江油市在“绿盾”“绿卫”等15次专项检查中,从未发现并上报该问题,导致保护区核心区被非法占用长达20年之久。2023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以幸福美丽乡村路的名义,非法在保护区核心区内扩建2440米旅游道路,截至2024年6月,已经加固路基并安装防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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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江油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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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拆除违法建筑及设施,加强观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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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完成九皇山景区滑雪场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及生态修复; 2.2024年7月,已完成观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旅游道路防护栏拆除,在道路入口采取封闭措施,实现道路去功能化; 3.2025年6月底前,在观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新建3处视频监控点,加强人为活动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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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4年5月,拆除波形护栏(道路防护栏)并清运出场; 2.2024年6月,在道路起点位置修建围栏并加锁,围栏钥匙移交江油市自然资源局保管,同步完成道路去功能化; 3.2024年6月10日,已完成九皇山景区滑雪场附属设施设备拆除及生态修复; 4.2025年5月23日,已在永胜镇,武都镇等地安装3处视频监控点,加强人为活动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