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杨明辉;联系电话:0816-223933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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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四项整改任务:生态保护态度不够坚决,森林公园违规开发。2019年至2023年期间,北川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的云中农场、观景平台、露天演绎广场、度假酒店等8个项目,未按要求办理森林公园准入手续并开展验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行。其中,云中农场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约18.87亩,珑隐苍山晓酒店非法占用公益林3.16亩、商品林16.7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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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责任单位 |
北川羌族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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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严格按照《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北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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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5年6月底前,对未按要求办理森林公园准入手续的8个项目,依法进行查处,并按查处结果进行整改; 2.2025年6月底前,对云中农场项目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按查处结果进行整改; 3.2025年6月底前,对珑隐苍山晓酒店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按查处结果进行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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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森林公园内建设未办准入的问题: (1)经核查,根据企业提供的2002年建设用地手续,证实云中农场、观景平台、露天演绎广场、九皇山民宿酒店(北国用〔2002〕字第065号),九皇山业态、服务提升项目(北国用〔2002〕字第066号)共6个项目建设用地批复先于森林公园设立时间,无需办理森林公园准入手续; (2)半山归墅帐篷度假酒店项目均建设在云中农场项目晾晒台上,已于2024年5月全部拆除,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同步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3)2024年5月20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九皇山珑隐苍山晓民宿生态旅游项目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处罚。查处后,企业按要求立即停止项目建设。2024年6月,该项目的四川北川国家森林公园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2024年7月,经县林业局批准,该项目取得森林公园准入手续。 2.云中农场项目非法占用林地的问题: 经核查,根据企业提供的2002年建设用地手续(北国用〔2002〕字第065号),云中农场项目不涉及违法使用林地。 3.珑隐苍山晓酒店非法占用林地的问题: 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4月依法责令企业于2024年10月31日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面积0.3239公顷并处6.6216万元罚款(北自然资林罚决字〔2024〕第006号)。查处后,该企业按要求缴纳罚款并于2024年9月经省林草局批复取得项目林地使用行政许可手续(包含处罚面积0.3239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