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周浩然;联系电话:0816-222284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二十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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