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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六十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5-03-18 文章来源: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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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六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3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钟勇;联系电话:1878163578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六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六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六十项整改任务高新区河北-平武工业园对企业有机废气治理监督管理不到位,华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排,治理设施形同虚设

整改责任单位

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

整改目标

有效提高有机废气收集率和去除率。

整改措施

1.2024年8月,将华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原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UV光氧+1级活性炭)升级为UV光氧+2级活性炭箱体过滤。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华阳实业正常运行治理设施。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华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原注塑车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UV光氧+1级活性炭)升级为UV光氧+2级活性炭箱体过滤。

2.河北-平武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华阳实业正常运行治理设施。

3.2024年8月12日,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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