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联系人:周浩然;联系电话:0816-2222840;邮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玉泉中路10-1号。
附件: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3月28日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
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绵阳市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编制存在错漏。勇德汽修厂、绵阳奥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气工艺未纳入应急管控范围;三力股份有限公司、永贵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设施低效仍被纳入豁免企业。
整改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编制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整改措施
1.2024年11月,已梳理涉气工业企业清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部纳入管控,做到应纳尽纳,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
2.2024年11月,已重新编制豁免清单。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市生态环境局已重新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纳入工业企业1887家,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
2.已按省上要求,重新编制豁免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