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绵阳市“8+4”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跟踪方案〉的通知》(绵司法发〔2025〕3号)的部署要求,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重点整治内容通告如下:
一、执法不严格。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有案不立,该查不查,该罚不罚,久查不结,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该移送的不移送,或者“以罚代刑”;对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行政执法案件依法该受理的不受理,或者拖延办理、超时限办理;对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执法不支持、不配合,办事拖沓、被动应付;执法不严格的其他情形。
二、执法不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缺失,执法标准不明确,执法权责不统一;没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示的不公示,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对重大执法决定不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者审核把关不严;执法人员办案质量不高,不遵守法定程序,证据收集不充分、手段不合法,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不透明,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申请回避权等权利;执法不规范的其他情形。
三、执法不公正。违反规定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走过场等,执法扰企扰民;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普遍实施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一刀切”执法;以“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等方式取代日常监管的“运动式”执法;不区分情形一律就高处罚或者顶格处罚等过度执法、机械执法;裁量基准适用不当,重责轻罚、轻责重罚,过罚不相当、同案不同罚;执法不公正的其他情形。
四、执法不文明。执法风纪不严正,执法语言不文明,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执法为民意识淡薄,执法态度冷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故意损害行政相对人财物;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群众,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不文明的其他情形。
五、违法违纪问题。隐匿、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财物或拍卖所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关系案、人情案,吃拿卡要、索取或收受当事人财物等。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围绕整治重点反映问题线索。相关问题线索内容应当真实、具体,包含涉及问题的执法机构和人员。
举报电话:0816-2221531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宣传科。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