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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8 文章来源: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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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参与修订《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深刻领悟水污染防治新形势、新任务,经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立法听证、专家论证等立法程序,形成《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实施,对绵阳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建设为重要抓手,持续健全财务、采购等内控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绵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22项,规范督查督办、机关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以及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绩效监督等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合法有序,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三是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协同作用,出台《绵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办法》,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以及互相参与支持等制度,构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全程指导北川经开区、安州工业园等园区规划环评编制,对400余个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动态跟踪、分类指导,协调解决项目总量来源、环境容量不足等落地制约问题,多措并举提升项目落地速度,助推项目顺利实施。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26个,审查规划环评2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67张。二是积极落实“无事不扰”。充分利用大数据、无人机、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切实提高环境执法精准度,对重点排污企业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通过“不见面”执法咨询、“非现场”检查等差异化管控,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采取走航车、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方式检查企业126次。是扎实推进柔性执法。实施《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试行)》,以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为原则,设置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强制等事项22项,实施“减免责”管理,最大限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避免“一罚了之”。2024年,共免于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69件。

(三)着力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水平。一是加强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2名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相关要求,规范管理执法证件、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对执法活动全流程记录、全要素留痕,确保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同时做到着装规范、配备统一、标识整齐。全年未发生或收到关于执法人员粗暴执法、人证不符等情况的反映。二是开展全员大练兵活动。印发《“全员练兵挂图作战”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执法练兵,充分挖掘内在潜能动力,做到练本领、强能力、提素质,1名执法人员在2024年度执法大比武中成绩排名全省第一,获得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标兵称号,3名执法人员获得执法岗位能手称号。三是深入推进执法监管。抓好大气监督帮扶、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开展“双随机”监管,对恶劣环境违法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2024年,全市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17份,无随意给予高额罚款、逐利执法、以罚代管等情形。

(四)坚持做好学法普法双轮驱动。一是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实施《2024年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学法计划》,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组织会前学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学法自觉性和依法履责的意识。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六五环境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在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大力普及生态环境类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三是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对重大典型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以案释法,编印发放生态环境自动监控领域27起典型执法案例,组织企业集中观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题警示教育片,分行业、分类型组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数据作假警示教育会等送法培训4次,培训对象近300人次。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一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坚持规范审查程序、衔接办文流程,将行政处罚案件、各类合同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全年市本级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55件,政策文件26件,行政审批事项300余项,全力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3件行政复议案件答复工作,2件被复议机关维持我局决定,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落实执法监督机制。抽调执法经验丰富的精干力量,采取会议座谈、调阅资料、现场核查、稽查问询、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全面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共稽查案卷30份,查看相关工作资料600余份。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保障群众知情权。2024年,在网站、微博、微信分别发布1268、1945、1103条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发布重大政策、工作进展等。

二、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督办,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办事、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有效规范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遵守“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相关要求。对机动车限行等重大政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责作用。

(三)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治思维。探索细化量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局机关1名干部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宣传手段较为单一,有较强针对性、实效性和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普法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还需加强,宣传内容缺少互动性和趣味性。二是县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欠缺,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不断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稽查工作,提升案卷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法治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普法培训、“送法入企”等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守法意识。拓宽生态环境“非现场”执法监管渠道,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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