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行政职能体系,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有力有效提升治理效能。根据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结合绵阳市地方性法规,梳理形成《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权力清单》。
二、主要内容
经梳理,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共235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权力事项10项、行政处罚事项170项、行政强制事项13项、行政检查事项28项、行政奖励事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0项(主要系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权力事项)。
三、清单意义
一是细化权责编制。按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权力清单和权责清单以及我市地方性法规,对市本级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细化完善并统一规范表述。
二是实施动态调整。根据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形成的《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清单》并依照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程序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个别调整工作。
三是健全权力监督。清单内容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对照清单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提升政务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