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核安全工作部署,围绕我市核与辐射安全领域面临的各种形势和潜在威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到聚焦重点、提前防范,协调解决我市当前面临的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突出问题与矛盾,为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提供机制保障,确保我市核与辐射安全。
二、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总体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以全市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为重点,分析研判我市核与辐射安全形势,定期开展风险调查和评估,联合组织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预防核与辐射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市生态环境局为全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有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绵阳海关、绵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设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领导和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的综合协调、核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和日常运行保障工作。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分工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相关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实现重要信息交换与共享,根据成员单位需要联合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市核与辐射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