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背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21〕40号)要求,以及四川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等10部门出台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结合绵阳市实际情况,制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为重点,坚守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土壤安全底线,保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并逐步改善。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模式基本形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共从五个方面,制定了12项任务。
一是推进长江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落实土壤污染风险源和风险管控区管控措施,有序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加强历史遗留固废排查整治,抓实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水平。
四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全过程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严格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土壤环境监管。
五是提升土壤污染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强化土壤污染治理科技支撑,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属地要建立完善协同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地见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属地要加强项目入库申报与实施,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已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属地要加强重点监管单位、在产超标企业、关闭搬迁地块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
四是逗硬目标考核。强化过程督导,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突出、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的地方,及时提醒、帮扶、通报,压实各级各部门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重点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