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绵阳市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23-08-25 11:26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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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8号),现将相关绵阳市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绵阳市2021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有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或排放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工业源包括《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

农业源的调查对象为市级负责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统计工作的部门

生活源的调查对象为地市级负责城乡居民生活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的部门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调查对象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厂

移动源的调查对象为市级负责机动车保有量数据统计工作的部门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8659.0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208.30万吨,生活废水排放量16422.92万吨,集中式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27.84万吨。详见表1

1  2021市废水排放量情况表

废水排放总量(万吨)

工业源(万吨)

生活源(万吨)

集中式(万吨)

18659.06

2208.30

16422.92

27.84

绵阳2021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1491.3其中工业排放量823.472吨,占排放总量的3.83%;生活源排放量20660.91吨,占排放总量的96.1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6.92吨。

氨氮排放总量1375.47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6.50吨,占排放总量的3.38%;生活源排放量为1326.61吨,占排放总量的96.45%;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2.35吨。

总氮排放总量为4359.21其中工业排放量186.29吨,占排放总量的4.27%;生活源排放量4169.94吨,占排放总量的95.6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2.98吨。

总磷排放总量223.71其中工业排放量15.44吨,占排放总量的6.9%;生活源排放量208.2吨,占排放总量的93.07%;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074吨。

绵阳市2021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情况详见表2,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各污染源排放以生活源排放为主,工业源和集中式排放较低。

2  2021市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实际

排放总量

工业源

农业源

生活源

集中式治理设施

化学需氧量

21491.3

823.472

0

20660.91

6.92

氨氮

1375.47

46.50

0

1326.61

2.35

总氮

4359.21

186.29

0

4169.94

2.98

总磷

223.71

15.44

0

208.2

0.074

石油类

3.836

3.836

——

——

——

挥发酚

千克

0.002

0.002

——

——

0

氰化物

千克

1.073

1.073

——

——

0

总砷

千克

0.263

0.006

——

——

0.022

总铅

千克

0.818

——

——

——

0.818

总镉

千克

0.593

0.062

——

——

0.531

总汞

千克

0.027

0.006

——

——

0.021

总铬

千克

98.563

97.294

——

——

1.269

六价铬

千克

18.302

18.118

——

——

0.184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1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272.61其中工业源排放量2206.87吨,占排放总量的97.11%生活源排放量65.67吨,占排放总量的2.89%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6912.79其中工业源排放量6278.14吨,占排放总量的37.12%;生活源排放量1506.2吨,占排放总量的8.9%;机动车源9124.55吨,占排放总量的53.95%

颗粒物排放总量4109.08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763.31吨,占排放总量的91.59%;生活源排放量237.06吨,占排放总量的5.77%;机动车源108.19吨,占排放总量的 2.63%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14265.32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3816.63吨,占排放总量的 26.75%;生活源排放量5442.93吨,占排放总量的38.15%;机动车源5005.76吨,占排放总量的 35.09%

绵阳2021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详见表3,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生活源为主。

3  2021市废污染物排放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区域总量

工业源

生活源

机动车

集中式治理设施

二氧化硫

2272.61

2206.87

65.67

——

0.071

氮氧化物

16912.79

6278.14

1506.2

9124.55

3.904

颗粒物

4109.08

3763.31

237.06

108.19

0.516

挥发性有机物

14265.32

3816.63

5442.93

108.19

——

砷及其化合物

千克

1.756

1.756

——

——

——

铅及其化合物

千克

9.409

9.315

——

——

0.094

镉及其化合物

千克

0.728

0.704

——

——

0.024

汞及其化合物

千克

629.89

629.82

——

——

0.071

铬及其化合物

千克

153.65

153.65

——

——

——

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21.57万吨,综合利用量213.23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16.01吨),处置量21.71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35吨),贮存量3万吨,倾倒丢弃量0吨。详见表4

2021年,全市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上年末贮存量10.43吨,产生量29.54吨,利用处置31.52吨(其中往年贮存量2.05、送持证单位量19.95),本年末贮存量8.45吨,倾倒丢弃量0吨。详见表4

4  2021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本年实际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万吨

85

221.5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万吨

86

213.23

 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

万吨

87

16.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万吨

88

21.71

 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89

0.3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万吨

90

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91

0

危险废物上年末贮存量

万吨

92

10.43

接收外单位危险废物量

万吨

93

 

危险废物产生量

万吨

94

29.54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

万吨

95

31.52

 其中: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

万吨

96

2.05

 其中:送持证单位量

万吨

97

19.95

危险废物本年末贮存量

万吨

98

8.45

危险废物倾倒丢弃量

万吨

99

0

内部年利用处置能力

万吨

100

61.82

                                                          说明:因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指标数据分项之和与总数有少许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