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来绵开展新车(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核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5:48文章来源: 机动车及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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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污防攻坚办《关于深入开展2023年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的通知》相关要求,8月28日-9月1日,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来绵开展新车(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核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核查。

核查组采取现场核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对汽车、摩托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及环保关键部件性能等进行现场抽查,核实企业公开环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并从机动车(机械)生产、销售企业入库的合格车型中抽取样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环保生产一致性核查。

开展新车(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核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实施,在生产、销售环节从源头控制汽车、摩托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本次核查发现销售的部分三轮摩托车未达到国四排放标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当即对相关三轮摩托车进行查封,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同时,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在绵组织开展了柴油货车排放监督(比对)抽测,期间累计抽测柴油货车343辆,筛查排放不合格车辆27辆,后续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开展问题溯源,追溯超标排放车辆相关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推进机动车环保综合监管,助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