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综合分析研判绵阳气象扩散条件,我市决定于3月7日零时起,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和强制减排措施清单,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精准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洒水降尘,加强重点行业帮扶指导和暗查暗访,有效减缓臭氧污染影响。
各地在预警期间须落实专人实时监控大气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加强企业生产负荷监控和调配,落实预警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不能增加的底线要求,预警期间污染物“不降反升”的地区要向市污防攻坚办作出书面说明。
请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每日下午16时前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以图文形式报送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重污染
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3月6日